集團全體干部職工:
根據(jù)《廣安市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歲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的通知》(廣市金領辦發(fā) (2023)1號)文件要求和精神,現(xiàn)于一月中旬至三月上旬在集團范圍內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
非法集資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guī)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行為需同時具備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四個特征要件,具體為: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二是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三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四是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針對非法集資風險新特點、新趨勢,集團擬通過正面引導、主動發(fā)聲等方式通過開展覆蓋全集團的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升集團干部職工對非法集資危害性的認識,增強集團干部職工風險防范識別能力,切實推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常態(tài)化。
請全體干部職工加強學習并提高防范意識,對自身及親屬相關行為進行嚴格自查,對民間投融資、網(wǎng)貸、私募投資、交易場所、教育、衛(wèi)生保健、養(yǎng)老、種養(yǎng)殖、房地產、農民合作社、校園網(wǎng)貸等風險高發(fā)、多發(fā)領域非法集資風險防范。對集團辦公場所及周邊、施工場地、管理范圍等點位張貼的信用貸款、高息存款融資理財、項目投資、POS 機套現(xiàn)、公積金套現(xiàn)、醫(yī)保套現(xiàn)等非法廣告進行重點清理,并對照所留電話號碼追根溯源,及時向有關機關舉報依法處理有關單位和人員,切斷非法活動基層傳播鏈條。
以上若發(fā)現(xiàn)相關非法集資線索,及時聯(lián)系集團法務風控部工作人員。
聯(lián)系方式:
羅鈞元:13440064520
羅育杰:1322830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