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發(fā)布的山碎石征集公告更正如下:
原公告:“征集期限:暫定為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更正為:“征集期限:暫定為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山碎石征集公告其他內容不變。
廣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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